释义 |
法律分析: 开庭传票与出庭通知书两者在对象不同:出庭通知书是给检察院、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开庭传票是出庭的预先通知,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传唤与案件有关人员到案的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二)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四)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五)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