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户口曾用名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本文主旨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的申请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注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审核并盖章、交由公安户证管理机构审批并盖章,最后支付15元费用并更换身份证即可。 法律分析 1.到派出所领取《要求更改户口项目申请表》;2.注明申请理由并附有关证明;3.由(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加注意见并盖公章;4.交公安户证管理机构审批、盖章;5.等审批下来改户口交纳15块钱,换身份证即可。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户口曾用名变更手续? 办理户口曾用名变更手续需要以下步骤:首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变更户口曾用名的证明文件等。然后,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办理窗口,填写户口变更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接下来,等待相关部门审核,通常需要几个工作日的时间。一旦审核通过,您将被通知前往办理变更手续,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最后,按照相关指示前往指定地点进行变更手续,办理完成后,您将获得变更后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事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或居民身份证办理窗口,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曾用名变更手续。 结语 办理户口曾用名变更手续,需准备相关材料并前往派出所办理。填写申请表、提交证明文件,等待审核通过。缴纳手续费后,按指示前往指定地点办理变更手续。请咨询当地派出所以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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