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上诉期限是从接收到法院快递的日期开始十五日进行计算。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对该案再行审理的诉讼制度。上诉可以引起第二审程序。民事、行政诉讼的上诉时间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刑事诉讼的上诉时间为接到判决书后第二日起的10日内,接到裁定书后第二日起的5日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