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诉讼的上诉期为十至十五日。《行政诉讼法》对于行政诉讼上诉期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或者判决的,可以分别在裁定书或者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或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行政诉讼是二审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由上述法条可知,行政诉讼不仅有二审程序,对二审结果不服的,还可以申请再审。 二、行政诉讼败诉后如何处理 行政败诉后处理的方式是上诉。行政诉讼中的上诉是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三、离婚判决书下来多久生效 离婚判决书下来十五天内生效。离婚判决书生效时间需分两种情况判断: 1、一审判决书,一般自签收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五天内,没有提起上诉的,则上诉期满后,判决书生效; 2、二审判决书自签收离婚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