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结婚手续需要双方当事人一同到场签字,否则无法进行结婚登记。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并出具无配偶及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分析 不能,办理结婚手续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起到场签字。一方不到场是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拓展延伸 婚姻登记可以代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无法亲自到场办理婚姻登记,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要携带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登记申请书等必要材料,并提供双方的真实意愿证明。代办人需出示自己的身份证件,并填写代办声明。婚姻登记代办需遵守相关程序,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代办人必须是具备法律资格的律师、公证员等。婚姻登记代办的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事先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律师事务所,以确保顺利办理。 结语 结婚手续需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签字,一方不到场无法办理。但根据法律规定,婚姻登记可以委托代办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双方身份证件、户口簿、申请书等材料,并提供真实意愿证明。代办人必须是合法资格的律师或公证员。需遵守相关程序,并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律师事务所,以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