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了借条的钱怎么才能要回来 |
释义 | 可以选择和债务人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出借人可以在所属的管辖区法院提交起诉状,对借款人提起法律诉讼。然后法院会根据出借人提交的证据和案件的情况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如果法院受理案件,就会进行排期,最后做出审判。债务人在收到判决书后,仍然不处理债务的话,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法院判决后老赖不还钱怎么办对老赖怎么强制执行 如果败诉的债务人不主动配合法院完成裁判结果的话,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进行申请强制执行。具体的申请流程如下:1、递交申请。在法院判决完毕后,如果败诉的债务人在有效时间内没有选择上诉,也没有履行判决的话,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2、受理审查。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之后,会按照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查,确定强制执行是否合法适当。另外,还是调查败诉的债务人是否有执行能力,强制执行是否有效。3、通知债务人履行。当法院发出执行书后,会首先交给执行人员。同时,执行人员也会通知到债务人,要求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实施执行。4、进行强制执行。在进行执行之前,执行人员会首先讨论并确定执行方案,有时候也会找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执行。在强制执行完毕后,执行人员还会把具体情况通知给申请执行的机关。 二、民法典借款超过多久不能起诉 借款超过三年不能起诉。 一般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超过三年诉讼时效,权利人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权利人可能会失去胜诉权,但债务本身却不会消灭。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对符合规定的起诉,必须受理,且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债权人可以追加起诉保证人吗 到法院起诉债务人的时候,可以追加连带责任保证人,要求债务人无法承担债务时,由保证人赔偿。但是法院会根据案件需要追加其他借款人或者保证人。 1、一般情况下,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而出借人只起诉保证人,法院需要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的这种情况,其他情况,法院可追加,也可不追加; 2、如果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只有借条汇款单能起诉吗 可以 起诉的流程有: 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如果当事人要选择通过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当事人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否则自己的主张会难以得到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