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双方应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对房屋进行现场验房、调查位置、议价、确定购买意向,并要求出卖人提供合法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身份证、房产证等,户口簿和其他证件。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双方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双方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税费;双方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