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登记房屋可以过户吗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抵押给银行的,在解除抵押登记之前或者未取得银行同意的,房屋是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第六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依法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可以由当事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等必要材料,共同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