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中国刑法商检徇私舞弊罪怎么量刑?
释义
    中国刑法商检徇私舞弊罪的立案标准是: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报检的商品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证明结论的;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商品检验为合格的;对明知是不合格的商品,不检验而出具合格检验结果的;其他伪造检验结果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一、商检徇私舞弊罪的受理标准是什么?
    商检徇私舞弊罪的定罪条件如下:
    1、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报检的商品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证明结论的;
    2、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商品检验为合格的;
    3、对明知是不合格的商品,不检验而出具合格检验结果的;
    4、其他伪造检验结果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构成商检徇私舞弊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本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机构的正常活动及国家其他有关机关的正常活动。进出口商检验制度既是一种国际惯例,同时对于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人员责任重大,如果徇私舞弊,致使不合格的商品进口或出口,或者合格的商品不能进口或出口,就会损害我国的经济利益,破坏对外经贸关系,甚至影响我国的国际声誉。
    2.本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
    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是指行为人明知商检制度和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商品检验的规定,却为图私利、徇私情,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滥用职权,违背事实,作黑白颠倒的商检结果或者出具虚假的商品检验证单的行为。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对不合格的商品作检验合格的结果,对合格的商品作检验不合格的结果;为出具检验证书更换检验标的物;或者直接篡改检验证书;等等。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就己经侵犯了国家的进出口
    3.本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所谓国家商检部门,是指国务院商品检验部门,即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所谓商检机构,是指国家商检部门设在各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即各省、市、自治区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4.本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虽为故意但不徇私,而滥用职权伪造、出具虚假商检结果的,如果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则应以滥用职权罪定罪。至于其动机,有的是为了帮助亲朋好友,有的是泄愤报复,有的是讨好上级,有的是为了女色等等。动机如何,不会影响本罪成立。
    三、逃避商检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二十四)
    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报检的商品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证明结论的;
    2、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商品检验为合格的;
    3、对明知是不合格的商品,不检验而出具合格检验结果的;
    4、其他伪造检验结果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6 7:5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