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部分省市 公积金贷款 可以跨省 买房 使用。 住建部明确规定 公积金 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 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 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等。 法律客观: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