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了意外保险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真实性吗? |
释义 | 意外保险可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一种方式,但通常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劳动仲裁的流程包括提出申请、受理决定、答辩、开庭、结案、调解、裁决和上诉等步骤。员工可以选择多种方法来证明劳动关系,如工资支付凭证、身份证件、招聘记录和考勤记录等。 法律分析 一、单位给买了意外保险能证明劳动关系吗? 意外保险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但一般还需要提供其他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通过以下证据,可以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二、劳动仲裁的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劳动仲裁的流程具体如下: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员工可以选择的证明劳动关系的方法非常多,可有些员工却非要通过这种不是那么明确的证据材料来体现双方的关系,收集不到任何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的这部分员工,平时有机会可以拍一下公司的考勤记录。 结语 劳动关系的证明方法多种多样,其中意外保险也可以作为一种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之一。然而,通常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例如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费记录、工作证、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劳动仲裁的流程包括申请、受理、答辩、开庭、结案、调解和裁决等步骤。对于那些无法收集到明确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的员工,可以考虑拍摄公司的考勤记录作为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九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四十四条 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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