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办理成立登记的主要流程 |
释义 | 成立公司的步骤为:名称预先核准;开证行确认;打开临时资金账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工业和商业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到公安局特行科指定刻章社,刻公章,财务章;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开银行基本账户;纳税申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 市场主体的一般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主体类型; (三)经营范围; (四)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五)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 (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除前款规定外,还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登记下列事项: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姓名及居所; (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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