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支机构设立流程概述 |
释义 | 公司分支机构设立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申请报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分公司负责人照片、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暂住证、待业证原件等。办理完成后,还需凭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并凭借《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账户。此外,还需办理税务登记证、申领发票、统计证和社保账户等事项。 法律分析 一、公司分支机构设立核准; 二、工商注册登记; 1. 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需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三、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五、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六、统计证。 七、社保账户等。 结语 以上是公司分支机构设立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共计七个步骤。在完成以上手续后,即可顺利开设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可随时咨询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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