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组织形式 |
释义 | 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 (一)股份有限公司; (二)国有独资公司。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设立保险公司的标准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2.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的民事法律责任的范围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者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注册的保险公司一定要实缴资本吗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设立保险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两亿元,并且这两亿元必须是实缴的货币资本。为了保证保险公司能够有足够的保险赔付能力,所以法律上对于保险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更高,如果业务大,经营范围广,有关部门还可以将最低注册资本进行调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