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缓刑后多久解除取保候审 |
释义 | 如果是一审判处缓刑,则放人日期为判决确定的生效之日,法院有个宣判过程,签了笔录就可以办手续放人。如果是二审,放人时间和一审程序相同;判决作出之日生效,也需要法院宣判,法院会和看守所说明并办理手续。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一、缓刑考验期应该遵守的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即要求被判处缓刑的人在考验期内要老老实实的,遵纪守法。定期报告自己活动情况,要会客的遵守会客的规定。离开居住的地方要得到批准。 考验期内遵守上述规定和禁止令的规定,没有其他新的犯罪行为以及以前没有犯罪行为的,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会再执行了,法院会公开宣告。然后便可恢复自由之身。 二、缓刑的考察义务有哪些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而在假释环境中,剥夺政治权利仍然是从缓刑结束时开始执行。同主刑条件一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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