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简易注销公告一般在公示系统上发布。申请简易注销,并且将公司股东签名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以JPG的格式上传到系统里面。在系统公告之后,如果45天内没有人提出异议,可以进入下一个环节。公告结束之后,公司负责注销的人员或者是代理公司,必须要向工商局提交简易注销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必须要在30天之内办理。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