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转租权条款解析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房屋租赁合同中转租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和第七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人的剩余租赁期限。转租情况应当由承租人告知出租人。同时,根据第七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转租房子押金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达成协议,允许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人的剩余租赁期限。转租情况应当由承租人告知出租人。 2、出租人和承租人达成约定,承租人不可以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承租人就构成违约,出租人可以和承租人解除合同,最后还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转租房子押金归谁 转租房子押金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条同时规定,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租房子提前走退房租吗 当事人租房子后要求提前走的,一般不退房租,但是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结语 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达成协议,允许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人的剩余租赁期限。转租情况应当由承租人告知出租人。同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人的剩余租赁期限。如果承租人擅自转租,就构成违约,出租人可以和承租人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另外,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子押金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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