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龙岩不能申请廉租房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廉租住房: (1)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房地产交易行为; (2)享受过房改和住房保障优惠政策购房的,或申请人与配偶离异前已享受过房改和住房保障优惠政策购房,房产归属配偶方,但离异时间未满五年的; (3)申请人与配偶离异时间未满两年,房产(房改和住房保障优惠政策购房除外)归属配偶方的; (4)申请人直系亲属在龙岩中心城市主城区有两套/处(含)以上住房,且申请人及直系亲属合计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或申请人直系亲属在龙岩中心城市主城区有单栋自建房的,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且人均超过30平方米的; (5)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含)起,拥有或转移机动车辆(微型货车、低速货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除外)的; (6)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廉租房的供应是非常有限的,各地住房保障办应该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廉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只能供那些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或者外来务工人员使用,如果名下有房产,肯定不能申请廉租房。 一、重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规定 重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为:申请人需要年满十八周岁,并且还要在主城区内有稳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来源,还要有支付租金的能力。符合当地政府的收入限制,家庭人均的住房建筑面积在十三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必须是大中专院校和职业学校毕业后就业的,并且在主城区内没有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但是如果直系亲属在主城区有住房补贴能力的,是不可以申请公租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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