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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动迁十年没有回迁怎么办
释义
    房屋拆迁十年未安置的,被征收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征收部门给予安置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讨论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交换的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装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是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因被拆迁房屋不同于私房、公房,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的私房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公房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除出租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分别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1. 拆除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租房,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2 拆除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人住宅。
    三。拆迁由房屋管理部门依法管理的房屋。
    什么是动迁房?
    1、动迁房即是拆迁安置房。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2、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讨论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交换的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装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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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7: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