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要和被执行人沟通,应当采用良性沟通,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使其尽快执行其义务。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则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拒绝履行其义务并且具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则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人民法院进行信用惩戒。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