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预付现金属于劳务报酬的一种形式,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预付现金用于具体开支,且明确用途,可以在缴税后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务报酬包括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股权激励收入、劳务费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已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中含有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的,应当按照本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33号),明确了在劳务报酬支付时,应在预付款中预扣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