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军人的配偶是可以构成破坏军婚罪主体的。2、根据共同犯罪的理论,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犯罪故意,并具有共同的行为,即构成共同犯罪。在破坏军婚罪的案件中,绝大多数男女双方在主观方面不但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且互知对方婚姻情况,在客观方面男女双方共同实施了同居、结婚的行为,完全符合共同犯罪的特征,且这类共同犯罪双方又是以共同的情感、共同的经济生活和共同的性关系为主要内容的。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再从立法上看,以破坏军婚罪追究军人配偶的刑事责任也是有根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