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房屋,需要征收和缴纳的费用有:1.契税、印花税等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五)房屋交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2.缴纳房屋维修基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3.交易费、工本费等费用。4.如果按揭,还会发生评估费、保险费、公证费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