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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作为法官在没有开庭之前可以打电话了解被告
释义
    法律分析:当事人在开庭前有权知道案件的主审法官及书记员的。法院一定会在开庭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的。开庭传票上的签发人,其实就是案件的主审法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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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2: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