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拆迁安置房房主去世该怎么办 |
释义 | 拆迁安置房交易中,房主去世后,当事人可通过法院起诉或公证取得判决书或公函,办理过户手续;或继承人可通过公证办理继承公证、继承过户,以债权要求继承人配合过户。 法律分析 1、进行拆迁安置房交易时房主去世的,当事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所在地法院依法起诉或者公证,取得法院判决书或者公证后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此公函办理过户手续;或者由其继承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继承过户,基于债权对其继承人主张权利要求其继承人配合过户。 拓展延伸 继承拆迁安置房产权的程序和要求 继承拆迁安置房产权的程序和要求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首先,作为继承人,您需要办理相关继承手续,如申请继承权证明、遗嘱认证等。其次,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您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然后,您需要与拆迁安置房所在的部门或开发商联系,提交继承相关文件,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最后,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您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或办理其他手续,以完成继承拆迁安置房产权的程序。请注意,具体的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继承拆迁安置房产权需要遵循一系列程序和要求。当房主去世时,当事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法院起诉或公证处办理继承手续,并取得法院判决书或公证。凭借此文件,可办理过户手续。继承人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和过户手续,以债权主张权利并要求继承人配合过户。具体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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