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一户多人口电费 |
释义 | 符合政策条件的居民家庭,可以前往附近电力营业厅申请办理,收到居民家庭用户申请后,电力营业厅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告知申办人。审核通过次月,家里就可以享受“一户多人口”的用电优惠了。对家庭户籍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的用户,每月增加100度阶梯电价基数,材料:缴费卡、户口本、房产证、户口本上所有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及所有材料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的地址须一致。至供电营业厅办理。细则明确,申请“一户多人口”政策的客户需持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近期电费账单原件,向所属供电营业网点实名申请。户口薄地址须与电费账单上用电地址一致 (因道路名变更导致的不一致除外)。相同人员、不同用电地址不得重复申请。“一户多人口”政策自受理的次月起执行 (2012年8月份之前受理的自8月份抄见电量起执行)。 家里人口多电费怎么申请优惠? 1、本市行政区域内居民用户的认定,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 ,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2、对居住人口在5人及以上的居民家庭用电,每户每月可申请增加100度的阶梯电价第一档月用电量基数。居住人口认定以房产对应的户口本、居住证等有效证明为依据; 3、新增多人口居民家庭的用户,应携带有效证件材料,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相关申请手续。申请办理之日起下一个月开始享受多人口用电价格政策。享受政策的首个阶梯电价周期按照剩余月份给予相应电量基数; 4、对于已执行多人口用电价格政策的,每年6月份应携带有效证件材料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资格核实手续。因故没有办理的核实手续的,下一周期停止执行多人口居民家庭用电价格政策。停止执行后再办理核实手续的,按照新增多人口家庭用户办理。 法律依据: 《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执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执行范围为持本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浙江省居住证》等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包括持其他本省合法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累计人数满5人及以上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的阶梯电量基数,累计人数满7人及以上可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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