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一、前往留学生服务中心,并由留学生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再通过调档函将原档案提交到留学生服务中心,按照调档函办理流程办理调档手续。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会打开档案,将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那张红章白纸的放到档案里。一般来说,在进行档案办理时可以去档案所在地把档案密封带到留服做短期存档。当然进行存档是需要费用的,存档费20元/月,同时需要自己保存好《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别丢了。二、在找到工作,进行就业后,就需要从留学生服务中心调取档案,就需要持“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录用单位接收证明和调档通知单以及原交费收据等到留学人员档案室结清档案管理费并办理调档手续。 【法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 第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第十二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中管金融企业、中央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领导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下同)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组织部门负责集中管理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省、市级直属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 县(市、区、旗)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可以按不同类别、身份,由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分别集中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