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2023年医保基数 |
释义 | 1. 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2. 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下限); 3. 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上限);超过部分不计入缴纳基数。 简单的说,就是缴费基数在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确定,设有上下限,低于下限的取下限,高于上限的取上限。 2023年山东省社保月缴费基数上下线暂按照21888元和4378元执行。 山东省社保缴费比例标准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纳。 法律依据: 基数申报依据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原劳动保障部社保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原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劳社〔2002〕54号)、山东省医疗保险局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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