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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驻马店偿还商贷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哪办理
释义
    一、驻马店偿还商贷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哪办理
    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三、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
    (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二)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四、住房公积金的法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七)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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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0: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