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转继承的特征的规定是: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以及继承发生在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转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以及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