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司资金构成犯罪吗? |
释义 | 挪用单位资金罪的认定与涉案标准。挪用资金数额在1万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或用于营利活动,或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用于非法活动,都属于挪用资金罪,行为人将面临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如果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挪用本单位的资金,且挪用金额在10000元至30000元人民币之间,那么这种行为就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条件。而如果挪用金额在50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之间,则为进行非法活动,公安机关则有权立案追诉,行为人将面临刑事责任。 一、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挪用资金罪涉案标准 挪用资金罪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其立案标准为: 1、挪用资金在一万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资金在一万至三万元以上,个人进行谋利活动的; 3、挪用资金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实施非法活动的。 拓展延伸 挪用资金罪如何构成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 1、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上述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侵犯了单位的财产权; 3、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结语 根据刑法规定,挪用资金罪的认定需要考虑挪用金额和时间等因素。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都可能被认定为挪用资金罪,涉案标准包括挪用资金数额、时间、个人使用或借贷目的、活动内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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