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协会要注册资金吗? |
| 释义 | 不需要。协会属于社会团体,遵循《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注册,没有注册资金,有活动资金。要“整合优势资源,使大家共赢”就存在盈利性活动,还必须进行法人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缴纳管理费和税务登记缴纳税款。 同时,在成熟的市场中,行业协会具有不可替代的协调、指导功能。然而中国有些行业协会,专家却认为它不过兼有政府管理和行业协调的“二政府”。而这种定位不准的直接后果,是行业协会在行使功能时,往往过多地维护政府和企业的利益,忽视市场和消费者的利益。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以竞争为基础的,竞争离不开协商,行会的协商作用是有效竞争的重要前提和条件。行业内务企业之间发生各种利益冲突时,行业协会应从行业整体与根本利益出发,通过各种手段协调企业间的矛盾,以保证行业内部企业的协调发展。 以上就是上述问题的回答,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 有固定的住所;(四)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 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六)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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