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材料款不给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这个问题属于拖欠材料款,属于买卖合同纠纷,你只能起诉法院了,当然你需要证明买卖关系的存在,买卖双方的资格。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遇到工地拖欠工资不给的事情,要搜集好具体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欠款欠条、老板的个人信息、或者其他货款凭证等,如果是属于拖欠工资的部分,就写好书面材料,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如果还是不得的话,就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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