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外国领事馆设立需要经过外交部门的批准,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国领事馆享有特权和豁免权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外交部门批准外国驻中国领事机构设立,并在有关地区向当地政府报告设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法》第三条规定,外交机构享有特权和豁免权利,包括不受中国法律管辖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侨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外国驻华代表机构可以为本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 因此,扬州是否有外国领事馆需要核实外交部门是否批准设立,而外国领事馆享有特权和豁免权利,对外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