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强制执行后,如果没有违反妨碍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只是没钱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也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的,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 一、强制执行人找不到怎么办 如果在法院执行中,被申请执行人找不到的,法院仍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房产、汽车、银行存款等)。 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将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早日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如果法院在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二、强制执行没有财产怎么办 如果实在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经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第三人应当在收到通知的15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并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如果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如果债权有担保人做担保的,可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三、赔不起违约金会怎样 合同中违约的一方赔不起违约金,如果该违约金过高,第三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调整。如果当事人确实没有财产,没有能力履行赔偿责任; 法院通过调查后也没有发现当事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应当终结执行,待当事人有履行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当事人无法履行全部判决义务的可以分期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