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批准服现役之日起,参照时间为档案中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批准时间止,参照时间为退出现役登记表。通常服现役年限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数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第十七条 士兵包括义务兵和志愿兵。 第十八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第十九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志愿兵。 志愿兵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志愿兵服现役的期限,从改为志愿兵之日算起,至少三年,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岁。 根据军队需要,志愿兵也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