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释候审不是监狱,有一定的自由。在我国,保释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责令部分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支付保证金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释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移送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保释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 (2)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及时到达;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破坏、伪造证据或串通供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责令被保释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场所; (2)不得与特定人员会面或者沟通; (3)不得从事特定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交执行机关保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项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悔改、重新缴纳保证金、提出保证金、监视居住、逮捕。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逮捕的,可以先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