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可以去原告住所地法院吗 |
释义 | 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但是如果被告情况特殊的话,是可以到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 一、男方吸毒入狱可以离婚吗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被告被监禁的,一般要到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男方因为吸毒入狱的,起诉离婚的需要到女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不需要到男方服刑地的法院办理。 二、丈夫坐牢怎么离婚 1、配偶坐牢,想要协议离婚的,应当由服刑人员向服刑监狱提出申请,得到审批批复。由服刑监狱出具当事人证件材料,派狱警陪同双方当事人到服刑地区或者是另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 2、如果被告一方在监狱服刑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另一方在外边自由的,由在外边的一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原告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由在监狱的一方作为原告起诉,那么应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立案。 三、抚养纠纷法院管辖权有哪些? (一)原告就被告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二)经常居住地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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