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青岛住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一)毕业三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毕业三年内的国(境)外高等院校本科学历留学人员;三年内来青就业创业的国(境)外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三)2020年4月20日(《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于加快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印发之日)及以后,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以下简称“两区”)就业创业的毕业三年内外籍及港澳台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法律依据:《青岛市人才补贴通知》 第十三条 青岛本科生住房补贴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