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 (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近期正面免冠白底40*30mm照片回执1张; (四)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的,还应分别提交其相应材料:1.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2.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应提交能直接反映监护关系的监护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一条 规定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申请、签发和管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权益,促进对外交往,制定本法。 第二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第三条 规定护照分为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 护照由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向外国政府推介。 第四条 规定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