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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裁员是否考虑到失业问题?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公司若要裁减员工,则需提供失业金。失业金领取条件包括: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公司裁减员工是否提供失业金?
    1.如果员工在裁员后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获得失业金:不是因为个人意愿而失业的;在失业前,用人单位和员工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意愿寻找新工作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发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公司裁员应支付哪些补偿
    1、经济保障: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应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在同一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连续计算工龄的,依法律的规定。如,商调人员应连续计算工龄。当然,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给与劳动者更高的补偿标准。
    2、失业保险金救助:劳动者失业后,可凭《劳动手册》、本人填写的《失业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一次失业登记的有效期限为6个月,在失业登记有效期满后,仍需失业登记的,应在两周内办理续登手续,失业登记的有效期顺延6个月。失业登记人员可以享受接受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参加适应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并按规定减免培训费用;按规定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等权利。
    3、再就业保障:实施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经营情况发生好转,在六个月内重新开始招用员工的,应具有本城镇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结语
    公司裁减员工是否提供失业金?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也应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失业后,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并享受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以及各项就业扶持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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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