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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职困难:如何应对?
释义
    员工有辞职权利,公司不准辞职违法。员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员工可协商解除合同,员工也可提前通知解除合同。若用人单位未提供保护、支付报酬、缴纳社保、违反规章制度、非法限制自由等情形,员工可解除合同。若用人单位采取暴力或违章指挥等行为,员工可立即解除合同。劳动争议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
    法律分析
    员工有辞职的权利,公司不让员工辞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员工有辞职的权利,公司不得阻止。员工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至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或者在特定情形下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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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8: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