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县身份证补办在哪里? |
释义 | 应当去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由本人持户口本及原始身份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持户口本代领其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长沙身份证补办地点:1、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路19号;2、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长沙市开福区刘家冲1号;3、长沙市公安,长沙市解放中路140号;4、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长沙市芙蓉南路电力路1号天心政府东北角5、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长沙市岳麓区新民路等。 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照片(一般在办理身份证时统一照相) (1)凡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照相时必须着深色非制式上衣、自然装扮; (2)不得化装和佩带首饰; (3)头发为自然色,不得染发(非黑色)。 拓展资料:长沙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遗失补领受理条件:? 1、申领人像貌及户口簿信息与人口信息库中信息有不符的,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核实更正后方可办理。 2、申领人的人口信息系重证号或重记录,需修改身份证号码或清除重记录后方可办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①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②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冒用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③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④因其他原因所限,难以确认身份的。注意事项:申办人申办遗失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可跨区域到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接待大厅、长沙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或户口所在地,区(县市)公安机关人境窗口或全市任一派出所身份证受理点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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