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判刑两个月的由看守所监管,但需要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法院判决了会通知嫌疑人当事人的,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如果没有收到判决书可以咨询法院或者诉讼代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