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海地产总部投诉电话 |
释义 | 这篇文章介绍了关于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的投诉电话和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的证据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业主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并且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对于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的情况,需要提供物业服务不履行的证据,包括涉及实物的证据,如不达标物业设施或小区脏乱的环境拍照留存。同时,投诉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处理。 法律分析 一、关于对物业服务不满意的投诉电话:95112 1、对物业不满意的,业主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时最好收集一些相关证据。 2、收到投诉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处理。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二、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需要什么样的证据 按规定,签订物业合同之后,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管理与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小区的安全工作 安全保护义务是小区物业公司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一项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 2、物业的维护 含房屋维护与修理、设备维护与开启;园林绿化、道路、路灯、供电设施、供排水管网、自来水加压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煤气与供热等的管理及维修。 3、综合服务 含治安与防盗、防火与消防、值勤、照看停车;环卫维护区容、区貌,所属范围内室外公共地方的清洁卫生的打扫与保护及蓄水池定期清洗等;生活服务,含家务劳动、代送病人去医院、代送接幼儿上学与回家、家用电器修理、代换煤气、代收代交水电煤气供热费用、代办保险与交税、代收与分送信件报刊杂志、传呼电话,宣传合理使用房屋与设备的知识,不准污染环境(发出噪音、垃圾乱倒)、不准损坏园林绿化及康乐设施、不准载重汽车进入小区通道、不准在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所门前设摊摆点叫卖等。 4、地产管理 主要禁止在所属范围内私搭乱建、乱占、乱堆等非法使用土地。 所以,一般情况下,物业是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需要提供上面几项物业服务,因此,如物业管理不到位,一定要留下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的证据,更多的是涉及实物的证据,比如将不达标物业设施或小区脏乱的环境拍照留存。 结语 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时,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并收集相关证据。投诉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时,需要提供物业服务不履行的证据,包括不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损害公民合法权益、未履行职责等。物业服务不到位可能会导致小区的安全问题、物业维护不到位、综合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因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相关规定,维护小区的秩序和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六章 质疑与投诉 第五十二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四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项目类别、名称; (二)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 (三)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载明原因; (四)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 (五)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 (六)废标的原因; (七)采用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相应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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