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弃儿童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实际情况,不能一刀切,一概而论。具体如下: 1、对年幼或者患病儿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有扶养义务的,构成遗弃罪。但是,如果只是为了教育而恐吓这些孩子,采取饥饿的方式,就不能认为是拒绝抚养,也不是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该认定为犯罪; 2、以不养育儿童为目的,将儿童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视为遗弃罪; 3、如果儿童被遗弃在荒芜的地方,或者普通人无法救援和发现的郊区,导致儿童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重伤,则不应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