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时双方可协商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在离婚后,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要求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且需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所发布的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法定事由,其诉讼要求才可获得人民法院支持。如果不存在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事由,则不能依法获得子女的抚养权。法定事由包括: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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