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土地征收管理条例,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可以提起申诉或者诉讼,如果征收决定被撤销,则征收的土地应当退回原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但如果征收决定是依法征收的,且被征收人无正当理由阻止征收,那么相关部门不需要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征收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征收决定被撤销的,应当退回征收土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第一节:“违反法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征收决定被撤销后是否可以要求相关部门赔偿损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征收决定是合法的,相关部门不需要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