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后,您是怎么做的? |
释义 | 在棚改或者旧城改造中,一些拆迁户认为补偿给少了,就会坚持拒签、拒绝搬迁,以为这样就会让征收方会服软妥协。其实,这种观念大错特错。虽然你没有签字,但是征收方的征收程序并未中断。咱们一定要时刻关注征收流程和相关征收文件,尤其是当你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时,一定要高度重视,这是咱们被征收人维权的最为重要的机会,错过了,很可能面临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城市房屋征收最主要的法律依据,今天爱土团队为大家解读其中关于补偿决定非常重要的两条。 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上面两条关键性的条文我们可以得出三条结论:第一,拖过了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征收方可以给我们下发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第二,针对补偿决定书我们有复议诉讼的权利;第三,拿到补偿决定书在法定的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征收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收到补偿决定书后,注意上面载明的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补偿决定书决定了我们的房屋价值、确定了我们的安置补偿。在决定书的最后征收方会告知我们有复议诉讼的权利,如果我们的被征收人对于补偿决定上给的安置补偿存在疑问,可以在收到补偿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征收方接下来会启动强制执行裁定,拆迁户丧失维权的主动地位 拿到补偿决定书之后我们的被征收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借助法律的途径为自己争取到合理的补偿。但现实是,很多的被征收人还停留在自己不签字不搬迁征收方拿他们没办法的心理阶段,也有很多的被征收人积极采取手段,也有人借助于在网上收集的资料结合咨询的律师意见,就自己去走程序。 结果当然可想而知,在收到法院一纸强制执行的裁定后回天乏力。 对比补偿决定和强制执行裁定,补偿决定在告诉被征收人相关事项后,会清楚地告知其复议诉讼的权利,但是行政强制执行裁定在告诉被征收人相关事项之后再无对其权利的阐述。我们可以知道,被征收人的权利也就到此止步,后续不用再谈维权事宜,补偿决定上征收方给出的补偿安置方案就是最终结果。接下来被征收人面对的将是行政强拆。 强制执行公告发布后,被征收人应尽快搬迁,避免财产损失 收到了强制执行的公告,我们只能建议被征收人及时把自己的贵重物品搬离,以防被掩埋。 律师建议: 收到补偿决定书后,被征收人应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法律途径维权 在收到补偿决定书之后,我们其实是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的手段把不合理的补偿决定撤销掉,从而保住我们的房屋,再和征收方谈补偿的事宜,达到我们提高补偿的目的。 建议我们的被征收人在收到了补偿决定的时候就别再犹豫要不要走法律程序?要不要找律师?要不要找北京的律师了?这个时候扪心自问一下,我到底想不想拿合理补偿?如果不想拿合理补偿,为什么不一早签字了事?何必拖到现在!既然想拿合理补偿,为什么必须得北京的专业律师来做?这个问题的解决思路很简单,大家上学为什么更愿意去名牌大学?治病为什么都想找专家就诊?专业不一样,效果不言而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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