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的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要走的程序如下: 1、启动,行政许可作出机关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自行启动,依据申请人请求启动撤销程序; 2、立案; 3、调查取证; 4、听证; 5、作出决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一、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是怎么样的? 听证是实施行政许可的重要程序,行政许可法对此专节作出规定。相比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对听证的规定进一步完善: 1、行政许可的听证可以分为依职权的听证(46)与依申请的听证(47)两种。依职权的听证,即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权主动举行的听证。 依职权的听证又有两种情况: (1)法定依职权的听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主动举行听证,如《价格法》中关于公益事业的涨价必须举行听证的规定。 (2)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依申请的听证,即行政机关应公民或组织的申请而举行的听证。行政许可不仅涉及到申请人的利益,而且也可能会影响到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内组织听证。 2、听证笔录的效力——“案卷排他原则” 行政许可法关于听证程序的规定与行政处罚法基本相同,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第48条第2款关于听证笔录的效力的规定。行政处罚法只是规定行政机关举行听证要制作听证笔录,听证笔录经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字。行政许可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定:行政机关仅仅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这就明确了听证笔录要作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据的法律地位。 二、行政许可期限为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法律同时还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要时间不计算在有关条款规定的期限内。 三、商标的实质审查含义是什么? 商标的实质审查是指行政机关不仅要对申请材料的要件是否具备进行审查,还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对于申请的实质审查,有的可以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即通过申请材料的陈述了解有关情况,进行审查,但有的实质审查还需要进行实地核查,才能确认真实情况。 对于情况复杂的或者重大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采取极为慎重的态度,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复杂的或者重大的行政许可,一般是指涉及公共利益或者利害关系人的重大利益,对于这类行政许可,除适用一般审查程序,给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以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按照听证程序举行听证。 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对于审查过程中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再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从行政程序上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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